項 目 名 稱 |
簡 介 |
香 港 迪 士 尼 樂 園 擴 建 部 分 |
香 港 迪 士 尼 樂 園 第 一 期 已 於 二 零 零 五 年 正 式 落 成 。 除 了 在 現 第 一 期 周 邊 土 地 已 預 留 用 作 擴 建 樂 園 的 第 一 期 外 , 樂 園 以 東 約 六 十 公 頃 的 土 地 亦 已 完 成 填 海 工 程 , 並 預 留 用 作 興 建 迪 士 尼 樂 園 第 二 期 。 而 香 港 迪 士 尼 樂 園 將 擁 有 此 土 地 二 十 年 的 用 地 認 購 權 。 長 遠 而 言 , 迪 士 尼 樂 園 第 二 期 用 地 以 東 可 以 擴 建 作 主 題 公 園 的 第 三 期 。 |
啟 德 國 際 級 體 育 館 |
在 啟 德 北 面 中
心 一 幅 十 六 公 頃 的 土 地 , 政 府 計 劃 興 建 一 個 可 以 容 納 五 萬 人 的 國 際 級 多 用 途
體 育 館 。 除 了 體 育 館 外 , 土 地 上 亦 會 興 建 熱 身 跑 道 、 停 候 區 及 其 他 附 屬 設 施
。 |
海 運 大 廈 摩 天 輪 |
九 龍 倉 計 劃 在 海 運 大 廈 最 西 位 置 興 建 一 座 直 徑 七 十 五 米 ( 總 高 度 達 主 水 平 基 準 上 一 百 零 三 米 ) 的 摩 天 輪 , 遊 人 可 以 在 摩 天 輪 上 欣 賞 維 港 景 色 。 摩 天 輪 設 有 三 十 二 個 客 廂 , 每 次 以 載 客 達 三 百 八 十 多 人 。 |
啟 德 郵 輪 碼 頭 |
政 府 計 劃 在
啟 德 機 場 跑 道 末 端 的 啟 德 角 興 建 一 個 郵 輪 客 運 碼 頭 。 碼 頭 設 有 兩 個 停 泊 位 ,
可 供 大 型 郵 輪 停 泊 。 客 運 大 樓 將 會 設 有 上 蓋 商 業 設 施 、 直 升 機 場 、 離 境 及 入
境 大 樓 及 其 他 附 屬 設 施 。 另 外 碼 頭 側 亦 設 有 酒 店 、 博 物 館 等 相 關 旅 遊 設 施 。 |
西 九 文 化 區 |
西
九 龍 最 南 面 柯 士 甸 道 西 及 西 隧 收 費 廣 場 一 帶 一 幅 四 十 公 頃 的 土 地 將 會 興
建 西 九 文 化 區 。 文 化 區 為 一 個 融 合 文 娛 藝 術 、 商 業 的 大 型 發 展 ,
區 內 設 有 劇 院 、 多 用 途 演 藝 館 、 博 物 館 群 、 展 覽 中 心 、 住 宅 、 酒 店 、 零 售 、
社 區 設 施 等 。 項 目 正 在 重 新 規 劃 當 中 。 |
香 港 仔 漁 人 碼 頭 發 展 計 劃 |
政 府 為 推 廣 旅 遊 業 , 計 劃 在 南 區 興 建 多 個 旅 遊 景 點 , 包 括 海 事 博 物 館 、
販 賣 紀 念 品 及 工 藝 品 的 水 上 市 場 、 露 天 茶 座 、 渡 假 式 酒 店 及 海 濱 長 廊 。 而
整 個 項 目 重 點 是 將 香 港 仔 魚 類 批 發 市 場 重 建 成 為 活 魚 市 場 , 內 有 販 賣 活 魚
舖 頭 及 酒 家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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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 區 海 濱 長 廊 |
為 了 興 建 多 項
基 建 項 目 , 政 府 計 劃 進 行 中 區 填 海 第 三 期 工 程 。 填 海 得 來 的 海 濱 , 將 會 興 建
中 區 海 濱 長 廊 。 海 濱 長 廊 分 為 幾 部 份 , 包 括 皇 后 像 廣 場 歷 史 及 休 憩 廊 、 仿 一
九 一 二 年 設 計 的 新 天 星 碼 頭 、 由 金 鐘 伸 延 至 添 馬 艦 的 文 娛 走 廊 、 藝 術 及 娛 樂
走 廊 以 及 海 港 內 灣 。 |
前 中 區 警 署 、 域 多 利 監 獄 及 中 央 裁 判 司 署 建 築 群 |
位 於 中 環 的 前 中 區 警 署 、 域 多 利 監 獄 及 中 央 裁 判 司 署 建 築 群 將 會 用 作 旅 遊 發 展 。 中 區 警 署 及 域 多 利 監 獄 已 於 二 零 零 六 年 遷 出 , 計 劃 以 私 營 機 構 參 與 保 存 及 復 修 , 並 發 展 該 址 作 文 物 旅 遊 景 點 。 |
「 老 香 港 」 文 化 及 旅 遊 發 展 計 劃 |
由 太 平 協 和 發 展 的 「 老 香 港 」 文 化 及 旅 遊 發 展 計 劃 , 位 於 鰂 魚 涌 東 隧 出 口 一 帶 , 計 劃 發 展 酒 店 、 寫 字 樓 及 文 化 旅 遊 中 心 。 項 目 亦 會 興 建 行 人 走 廊 連 接 鰂 魚 涌 公 園 及 太 古 坊 。 |
馬 灣 北 部 主 題 公 園 |
主 題 公 園 位 於 新 鴻 基 馬 灣 住 宅 項 目 珀 麗 灣 西 面 及 北 面 一 帶 , , 佔 地 逾 二 百 萬 平 方 呎 , 設 有 十 二 個 不 同 特 色 的 主 題 地 帶 , 公 園 內 將 會 建 有 挪 亞 方 舟 禮 堂 、 劇 院 、 文 物 館 、 海 洋 館 及 商 場 等 設 施 。 屬 於 第 一 期 的 馬 灣 公 園 已 經 落 成 , 而 第 一 期 餘 下 部 分 , 包 括 挪 亞 方 舟 亦 快 將 建 成 。 而 第 二 期 則 位 於 馬 灣 大 街 一 帶 , 村 民 現 在 已 搬 出 , 至 於 發 展 內 容 則 有 待 公 布 。 |
馬 灣 南 部 主 題 公 園 |
位 於 馬 灣 高 架 路 以 南 的 填 海 地 。 此 地 皮 原 計 劃 興 建 大 型 綜 合 真 雪 室 內 溜 冰 場 : 雪 樂 園 , 及 後 由 發 展 商 放 棄 計 劃 , 因 而 地 政 總 署 在 二 零 零 三 年 招 標 作 康 樂 及 旅 遊 發 展 , 最 終 因 為 沒 有 發 展 商 入 標 而 暫 時 擱 置 。 |
海 洋 公 園 重 建 計 劃 |
海 洋 公 園 正 在 進 行 大 型 重 建 計 劃 。 重 建 後 公 園 會 分 為 兩 大 部 分 : 海 濱 樂 園 及 高 峰 樂 園 。 海 濱 樂 園 位 於 現 在 低 地 部 分 , 會 加 建 水 族 館 、 機 動 遊 戲 等 設 施 ; 而 高 峰 樂 園 位 於 高 朗 山 山 坡 , 除 現 有 設 施 外 , 亦 會 加 建 劇 院 、 機 動 遊 戲 等 設 施 。 另 外 公 園 亦 會 在 不 同 地 點 興 建 三 間 酒 店 。 |
大 埔 慈 山 寺 |
正 覺 蓮 社 計 劃 在 大 埔 汀 角 洞 梓 一 帶 , 興 建 一 座 寺 院 慈 山 寺 。 院 內 亦 建 有 高 達 七 十 六 米 , 全 球 第 二 高 的 戶 外 觀 音 菩 薩 像 。 |
博 寮 港 |
私 人 發 展 商 建 旺 及 雅 居 樂 計 劃 在 南 丫 島 東 面 的 東 澳 展 開 大 型 的 博 寮 港 計 劃 , 項 目 包 括 興 建 帆 船 比 賽 中 心 、 遊 艇 設 施 、 酒 店 及 大 型 住 宅 。 計 劃 在 二 零 一 一 年 年 底 被 城 規 會 否 決 。 |